牙克石市法院政工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动力,是党中央从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政法干警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念的继承、发展和创新,表明我党对如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就必须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实践的需要,坚持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本单位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和长远性的措施来抓,教育法官始终不渝地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大局观念, 牢固树立与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理念就是指信念、思想和观念。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的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是指导我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思想基础和主导价值追求。 法治理念的树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循序渐进,不断深化,与时俱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其来自于司法实践,高于司法实践,同时也需要回到实践,被实践所证实,在实践中求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的要求,为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标杆。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为法院队伍建设指明方向
法院承担的任务繁重而光荣,要时刻权衡政策与法律、判决与调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改革与发展、严肃执法与司法为民等诸多的关系,就要求法官除了精通法学专业知识和具备较高的审判水平、丰富的社会阅历等条件外,还要具备强烈的政治意识。同时,法官的审判行为涉及到或者约束到当事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法官的裁判行为与当事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紧密相联,所谓“公堂一言断生死,朱笔一掷命攸关”,法官比其他职业涉及的利益更加重大。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利于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做好司法工作的责任感;同时,也促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审判实践,崇尚法律,维护法治,努力形成一支具有正确政治观、司法公正观、办案效率观、司法中立观、职业廉洁观的法官队伍。我们每位人民法官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练就成自己司法能力的过程,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被理解、被证实、求发展的过程。从理论到实践,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需要我们永恒的良知、超人的心智和公正的价值判断力,也会回报我们以生命的快乐和职业的自豪。有资格亲身体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实践中的价值和魅力,这是我们无上的光荣。作为人民法官,应该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司法为民的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服务大局的理念、党的领导的理念,自觉坚持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动摇,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坚持公正效率工作主题不动摇,坚持服务与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要严肃、认真、扎实地做到“五个坚持不动摇”,最重要的应当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全面提升队伍整体政治素质,为落实“五个坚持不动摇”原则提供必备的组织保证。
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做宪法和法律的忠实执行者
人民法官作为把持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门坎的守护神,应具备足以维护其职业荣耀的法律素养。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牢固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要求,看问题要讲事实根据,处理问题要找法律依据。人民法官要比较全面地掌握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尤其要注重探究其立法目的,把握好法律的实质内容。人民法官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不断提高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审判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要着重提高判断证据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调解息诉的能力、运用法律的能力、裁判说理的能力,力求件件案件办成铁案。而人民法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中的特殊主体,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肩负审判职责的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辱使命,确保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保障经济的有序发展。依法治国,要求人民法院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必须切实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落到实处,树立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人民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做到模范遵守法律。法院干警,特别是人民法院的法官,是国家法律的具体实施者、执行者和守护者,应做遵守法律的典范。法官职业对社会有着重要的示范崇法作用,模范遵守法律既是对法院干警提出的职业要求,也是应尽的责任。模范遵守法律,首先要严格依法开展本职工作。另外,在日常生活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不违法、不乱纪、不能以自己是法院干警自居,钻法律空子,躲避法律监管。模范遵守法律,还要教育自己的亲属不违法,对社会上出现的违法行为敢于制止,引导纠纷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通过自己的模范守法实际行动,赢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充分信任,从而使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推动依法治国的全面落实。同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方略得以贯彻落实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法律,就要结合本职工作实际,一以贯之。严格执行法律,要求我们在审判、执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不折不扣,程序上要合法规范,实体上要处理精当准确。严格执行法律,就要做到不畏权、不畏言、不畏钱、不畏情,站在公正的立场裁判案件。严格执行法律还要求我们坚持依法公开审判的原则,增加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自觉将法院司法工作置身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自觉接受监督中确保正确执行法律,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人民法院干警要通过严格执行法律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
三、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确保人民法院队伍公仆本色。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一心为民”是根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决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揭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宗旨,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本质要求,它与“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一致的。“一心为民”是检验审判工作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新尺度,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时代要求,是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具体实践。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人民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各项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要适应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必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法院干警的头脑,确保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确保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服务和服从于党和国家的大局,切实增强法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人民法院队伍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人民法院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用正确的司法思想武装广大法官的头脑,并坚持将牢固树立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清廉从政观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公仆本色。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尤其是政治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长期任务。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等战略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能力,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人民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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