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值班值宿安全保卫工作,决定院里所有男干警值宿,女干警双休日值白班,更夫不变,特制定此制度。
一、值班值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值班值宿工作由常务副院长分管,由纪检组长、政工科长、后勤主任协助常务副院长管理,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编制值班值宿人员轮流表,并按时发给每位值班值宿人员,值班值宿情况由各庭长监督实施。
3、成立值班值宿工作联合检查组,检查组由常务副院长分管,由纪检组长、政工科长、后勤主任组成,对值班值宿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政工将抽查记录存档,每月抽查不得少于2次。
二、值班值宿时间
更夫值班时间:中午12:00时至14:30时,17:30时至次日早8:30时,双休日18:00时至次日8:00时。
男干警值宿时间:20:30时至次日早07:00时。
女干警双休日值班时间:早上08:00时至13:00时;13:00时至18:00时。
法定假日另行安排。
三、值班值宿人员的工作职责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接待来访群众,并做好接待记录。
2、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3、做好法院的安全巡查,作好值班值宿记录,值班值宿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重大情况还应及时向院长报告。
四、值班值宿的具体工作要求
1、值班值宿人员统一在法院值班室值班,严格按照值班表的安排值班,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时交接班,
2、如公出、休假、工作调整不能值班值宿的人员,本庭室自行安排,并及时将情况报后勤服务中心备案。
3、值班值宿人员要与更夫配合巡视检查办公楼内及车库各门窗、暖气、电源、水源是否关好,有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特别是五楼、四楼、二楼,没有人正常使用时,要及时断电。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打牌、酗酒、留宿外人,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5、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的卫生和整洁,做到勤巡视、勤打扫。
6、值班值宿人员迟到、早退、漏岗和失职等现象(按旷工标准双倍处罚)。对由于值班值宿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发生被盗、火灾等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基层法庭的值班值宿工作,按照本规定执行。
值班室电话:0470—7302122
六、本制度从2012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